根据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25年5月,沈阳分院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5月20日至5月30日对我所2025年采购和外协业务进行了审计。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整改情况
公示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
对整改情况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监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联系方式:84379978 changliu@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