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物所发〔2025〕24号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划(2024-2027年)》《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以及《大连化物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制定《大连化物所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25年3月28日
大连化物所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科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划(2024-2027年)》《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以及《大连化物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持续围绕研究所科技创新目标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物资采购规定性审计项目,并针对重点领域部署5项专项审计,防范化解研究所创新发展重大风险。
一、健全工作机制
党政班子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研究部署,本年度党委会、所务会研究讨论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不少于2次。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内部审计工作指南》《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的最新要求,修订《大连化物所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规范审计项目过程管理,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做好审计整改公示,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效果,落实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及风险、线索移送。
二、开展审计监督
(一)管理制度合规性、有效性、适用性检查
结合制度专项行动,通过调研、检查等方式检视全所管理制度体系的合规性、有效性、适用性,逐步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实施时间:全年)
(二)职能部门经费审计
检查2023至2024年度职能部门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审批权限、经费使用合理性、合规性,提高职能部门经费使用效率。(实施时间:3-4月)
(三)采购和外协业务专项审计
邀请沈阳分院审计组对我所采购和外协业务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关联业务利益输送、虚构业务或虚假合同套取经费等,防范廉政风险,抽样率不低于60%,实现关联业务全覆盖。(实施时间:4-5月)
(四)物资采购价格差异调查
联合综合管理处开展常用物资采购价格差异专项调查试点,统计全所物资采购内容,分析同一采购品类价格差异及差异原因,研判差异合理性,建立高频物资采购指导目录,并约谈重点供应商,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时间:5-6月)
(五)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按照5年审计规划,抽选12-15个研究组开展常态化科研经济业务审计,围绕新引进科技人员、核心骨干团队,以查错纠弊、防范风险、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为目标,落实科研业务审计长效机制。(实施时间:7-9月)
(六)重大项目伴随式审计
配合上级单位,开展GJ专项在线伴随式审计,提示风险,核实反馈,及时整改,发挥审计预警作用。(实施时间:全年)
(七)组织工程项目结算审核
适时组织事务所开展基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建立研究所与事务所定期交流机制,及时沟通,优化流程,不断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续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并联合基建处组织开展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专项培训。(实施时间:全年)
三、用好审计成果
(一)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
完善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针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建立台账、督办销号、成果巩固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充分运用审计成果
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及时整理分析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采取案例通报、业务培训、集中警示教育会、《纪监审工作信息》、“小督提示”专栏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印发相关典型问题手册供各研究组学习。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研究组或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对于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
四、加强能力建设
积极参与院内外审计机构组织的研讨培训及理论研究、审计、巡视工作项目,以审代训、以干促学,提高专业能力。在审计项目中尝试运用人工智能辅助审计技术,提升审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