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所纪委召开会议,传达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严明岗位工作纪律的通知》,研究讨论监督举措。
会议指出,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将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持之以恒锻造听党指挥、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纪律严明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
会议强调,围绕院直属机关党委党纪学习教育专项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强化规范管理。聚焦工作人员兼职、项目申报管理、请销假和考勤等,建立监督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重点督办,从制度建设、宣贯到执行全链条跟进。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审计等对兼职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以及考勤等进行督导检查。充分运用“小督提示”、《纪监审工作信息》等加强纪律教育宣贯,严明岗位工作纪律。
会议指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专项工作的实施,推动健全基本管理制度,把严明岗位工作纪律作为纪委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细化监督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会议学习了李希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所纪委要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
会议还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和“关于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诚信提醒”,通报了院党组第三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规吃喝等有关自查情况。(文/图 张俊)